鄭州海關駐郵局辦事處是海關對個人郵寄進境物品監管的主要場所。其他的進出口貨物也可以在郵辦辦理報關手續。郵寄進境物品不論新舊均需征收進口稅,個人郵寄物品進境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限值內的物品需辦理征稅進境手續直接放行;超過限值的海關要求以貨物的形式提供相關單證辦理報關手續。
當您收到辦理海關手續通知書后應及時到通知書上指定地點辦理海關手續。由于郵辦海關工作的特殊性,只能在上午辦理進境物品的海關手續,所以去辦理手續時應帶齊通知書上所要求的資料。海關要求報關的您可以聯系我們,提供相關資料(辦理海關手續通知書、收件人身份證復印件,購買物品的發票小票、網上購物詳情截圖等物品價值證明、出國旅客的簽證等)我們代您辦理報關手續。
辦理海關手續有一定的期限,如果您不及時辦理,會產生倉儲費,滯報金等費用;如果超過三個月沒有去辦理手續,又沒有向海關申請延期辦理,進境物品由海關提取依法變賣處理。
聯系人:韓利明 電話;0371-63816655
E-mail:[email protected]